如何看待“公车接送”改“租车接送”?
近日,有网友爆料称,深圳北斗小学门口有警察牌号车接送单位职工小孩上下学。11月29日下午,深圳边检总站向媒体通报称,为解决双职工家庭孩子上学问题,边检总站存在用公车送职工孩子上下学的情况,现已取消这一措施,改为在
租车公司租用车辆。
对于为何派出警车接送职工子女上下学,深圳边检总站给出的理由是“不少职工尤其是双职工没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”,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,而且这一举措既是关心职工之举,又是关心儿童之举,在校车事故频发的当下,用警车接送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发生。但是,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的话,职工们工作忙,如果也没时间照顾父母,那么,边检总站是不是也应该用公款聘请一批保姆去照顾职工们的父母呢?如果把这样的逻辑推而广之,职工们需要照顾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人物肯定不计其数,是不是都要由公款买单呢?
有人可能会说了,你这是抬杠,人家只是提供警车送职工的孩子上学,并没有把公款花在职工其他亲属身上。可是,这里边有区别吗?这些在深圳边检总站工作的职工们,纳税人早就支付过他们工资和福利了,这些工资和福利只与他们自己的工作有关,而与其亲属无关。那么,并不是公务员的职工子女,有什么资格和理由来享受由公款购买和支付运行费用的警车呢?
至于职工们子女的上学问题,那是另外一个问题,与职工们的工作无关,即使同样要用公款来解决,也应该是由教育部门来解决,而不是靠孩子们父母的单位运用公款或公车。道理很简单,由父母的单位运用公款或公车,就是公车私用或腐败,而由教育部门来解决,则是份内之事——当然,教育部门面对的对象就不能仅仅是这些公职人员的孩子,而是面向所有孩子。
现在的校车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导致学生上下学途中事故频发的原因,恐怕不仅是有关部门不愿意花钱,更与公职人员不愁自己孩子的上下学问题不无关系。领导的孩子小车接送,职工的孩子大车接送,他们的孩子既不用挤公交车,也不用挤拥挤的校车,他们就不可能对当前校车的现状感同深受。没有切肤之痛,指望他们迅速回应老百姓的呼声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有人认为这些公车闲着也是闲着,边检总站“利用自身资源,省去了租车的费用”,也是一件好事。这是一种毫无原则立场的说法,公车私用就是公车私用,难道省了所谓的“租车的费用”就不是公车私用了?如果这些车真的有空闲,并且想充分利用资源,那就应该不作区分地面向所有的小学生提供接送服务,而不仅仅是针对单位职工——实际上,这既是公车公用,也是目前解决校车问题的一个过渡性办法。
在舆论的压力下,深圳市边检总站取消了警车接送职工子女的办法,改用租赁社会车辆——可是,这有区别吗?不同的只是车辆的性质,相同的是仍然在花费公款!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变化,只能说明,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那里,公车私用、公款谋私利的意识已经根深蒂固,难以撼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