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店员加价卖车 自称行业潜规则
一路虎4S店女销售员擅自加价卖车,并将加价所得截留中饱私囊。昨天,该女销售员耿某以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。据称,对一些紧俏车型加价卖车在汽车销售行业是潜规则,耿某只是没将钱上交公司而已。
耿某说案发前她一直在北京某路虎4S店做销售顾问。2011年4月她从公司离职后,被揭出私自加价卖车的事。2011年5月,张某驾驶着刚买了仅10天的新车到唐山时,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,导致一行人死亡。交通部门出警后发现,该车没牌照,也没有行驶本和保险。交警经询问得知,张某因拒交3.8万元的“加价”,4S店拒绝给付汽车销售发票,致使他无法上牌。张某被交管部门处罚后,找到4S店理论,这才发现私自收费的行为是卖车给张某的销售员耿某的私人行为。
据耿某讲,公司卖车只有一个指导价格,能否卖出高价要看每个销售员的个人技巧。公司规定卖车款应如实打给公司,不能打给销售员个人,销售员将卖的车款交回公司后,公司再按之前说好的比例返点给销售员作为报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