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大巴颠伤游客腰,租车公司赔钱20万
高高兴兴在
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去旅游,没想到车辆过于颠簸,70岁的宁波方老太不但颠伤了腰,还落下个9级伤残。于是,她向法院起诉租车公司,索赔30万元,近日宁波江东法院庭审调解此案,被告同意赔偿她各项损失共20万元。
今年4月,方老太和其他一些老人出门旅行,并通过某旅行社向一家租车公司集体包了一辆旅游大巴车。谁知乘坐过程中,由于路面不平、司机处置不当等原因,车辆颠簸严重,方老太腰椎等部位受伤,经司法鉴定为9级伤残。
方老太认为,她的受伤是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,便向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出租车公司赔偿因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,包括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万元。
在诉讼过程中,租车公司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无异议,但认为原告的赔偿计算金额过高,双方起初无法达成调解意向。后经法官多次做工作,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,降低赔偿标准。
法院认为,原告乘坐被告经营的汽车,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,被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原告人身伤害,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。最终,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达成谅解,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2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