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车抢劫,反抗就砍杀4人嫌凶昨日受审
一男子在
租车公司租来车子,在路上寻找抢劫目标,随后驾车跟踪至偏僻处实施抢劫,若遭遇反抗就乱刀砍杀。昨日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抢劫致人死亡的四名“凶徒”进行审理。
据了解,此案是二审案件。2009年12月22日晚,被告人陈富姣、吴长龙、晏伟乘坐同伙吴剑租来的车辆,当行至贵阳市六广门时,看见一男子谭某乘坐出租车,便尾随该车至贵阳市云岩区下合群路11号巷子。
谭某下车后,陈富姣、吴长龙、晏伟便持跟踪谭某至巷子内,持刀对谭某实施抢劫,共抢得现金1000余元,数码相机一部及手机一部。在逃离现场时,由于谭某反抗,三人遂对谭某进行殴打砍杀,后谭某经医抢救无效死亡。2009年12月31日,四名被告相继被捕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陈富姣、吴长龙、晏伟、吴剑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并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希望法院依法判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