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多家租车公司出租私家车,律师:这不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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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民王先生租了一辆轿车,没想到几天后轿车丢了。王先生报了案,并赔偿车主52000元钱。可令王先生意外的是,警方找到了轿车,但王先生赔偿的钱却要不回来了。
17日,东亚记者在长春市实地踏访了19家
汽车租赁公司,多数公司都存在违规出租私家车的情况。个别汽车租赁公司内,大多数车辆均为私家车,并且没有相关营运车辆手续。
多数租车公司违规“租车”
“他们说要还钱,现在还在商量呢!”17日15时许,东亚记者从王先生处了解到,吕姓车主表示要归还赔偿款,具体细节双方正在进一步商议。
17日,东亚记者在长春市实地踏访了19家汽车租赁公司。东亚记者发现,多数汽车租赁公司都存在违规“租车”的现象。
采访中,东亚记者以求租人的身份向多家汽车租赁公司询问相关租车情况。
针对汽车租赁公司内是否有私家车辆的问题,临河街与北海路交会处附近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说:“我们公司没有私家车辆,公司内所有出租的车辆都是属于公司的。”而民康路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公司内“有私家车,还不少呢,车主闲置不用的车,有的就放在我们这”。
“我们这从来不收外来车,所有车都是公司的。”吉林大路附近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,公司内有严格的规定,绝对不允许收纳私家车辆用于公司的转租业务。
浙江路附近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东亚记者,现在活儿不好,租车的人少,收用私家车辆的公司也就少了。
在东亚记者踏访的19家汽车租赁公司中,有14家表示公司内出租私家车或曾经出租过私家车。但对于在没办理营运手续的情况下,私自转租私家车辆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,并不是所有汽车租赁公司都清楚。
“你去打听打听,好多家都这样,你不租别人也会租,不出事儿就行呗。”西安大路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说。
部分私家车“只挂个名”
采访中东亚记者发现,在这19家汽车租赁公司中,几家门脸相对高档的公司内都有专门放置对外出租车辆的场地,部分小门脸的汽车租赁公司并没有相关停放车辆的场地。解放大路某汽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东亚记者,他们公司出租的私家车,有的车只是在公司“挂个名”。“就是什么型号的车,车主叫什么,联系方式,在我们这登个记,有活儿的时候我们就联系车主,车不用放我们这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采访中东亚记者还发现,汽车租赁公司在“收”私家车时,只是简单地记录车型号、车主身份、驾驶证件和联系方式,至于车辆其他的信息,汽车租赁公司并不予以确认。长春市民赵先生说:“由于工作原因,我就经常租车。像他们这种登记信息不全的,租到手我们心里也不踏实啊。谁知道这车出没出过什么问题啊!”赵先生说,希望
租赁公司在车辆性能和车辆的行驶记录上多提供一些信息。